搜索
党建

客户至上 专业立本 协同创新 追求卓越

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知

浏览量

各支部: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命令,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范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保障律师事务所员工的身体健康,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律所党委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所党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韩永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高漫任副组长,成员由管委会成员担任。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工作部署精神,带头落实应急响应和疫情防控制度措施,切实加强全所律师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律师最大限度降低健康和执业风险,力争做到平平安安。

二、完善律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律所已紧急建立疫情预案和信息通报的方式。及时提醒全所律师做好科学防范疫情各项工作。各支部也要动态掌握各律师生活、健康状况,积极做好关心工作;各位党员及时向律所和党委报告个人和家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律所填写《外出登记表》,收假后,如有案件办理和外出执业动向,请及时报备各支部/行政运营中心(非党员),律所党委及运营中心应逐一做好登记,提醒和监督本所律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持信息畅通。

三、为防控发声,通过专业知识传递价值信息。1.由党委学习委员秦涛及律所业务总监刘坚律师负责统筹,各支部/团队积极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结合优势撰写形成专业文章,报律所品牌宣传部传递专业力量。2. 充分发挥律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组织党员志愿者进行疫情防控法制宣传,提供专项免费法律服务。

选题参考:

1.疫情公开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介绍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2.恶意拒绝隔离完成疫情扩散引发的法律责任。

3.野生动物保护与非法猎食的法律责任问题。

4.涉及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律风险。

其他相关选题。

四、弘扬正能量,严格律师行业纪律要求,切实加强律所党委舆论引导作用。严禁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严禁泄露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对疫情防控工作不恶意发表评论,并引导教育身边群众仔细辨别核实各类信息,严格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非特殊情况不去疫情高风险场所,尽量采取在家/分散办公的方式,全面配合做好所内消毒措施和自身防控,减少聚会、聚餐,坚决阻断传播途径,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六、一旦出现咳嗽、发热等新型冠状肺炎症状等疑似感染人员,请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至支部及党委,采取有必要的防控措施并到指定医院就诊,对于密切接触者,也应按要求进行隔离,防止疫情扩大。如有确诊人员,积极组织对患病人员进行关爱活动。

我们坚信,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认真做好防护防控,用自律和勇气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为武汉加油,为中国加油。

 

中共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委员会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