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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丰硕|“《民法典》对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影响”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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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适逢《民法典》颁布第一百天,近200名国内劳动法界顶级专家学者、律界精英齐聚陕西西安灞河河畔华海酒店,展开了一场关于《民法典》与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研讨盛宴。以前沿的视角与深度的理论交锋,通过嘉宾主旨演讲、主题研讨、圆桌会议等丰富形式,从《民法典》与劳动法的关系开始,研究未来结合《民法典》与劳动法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探索推动劳动法法典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远发展这一深刻命题。
本次研讨会由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与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总工会、陕西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承办。
 
 
隆重开幕
 
 
9月5日9点整,“《民法典》对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影响”研讨会正式开幕。开幕式由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全律师主持,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师建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陕西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剑,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出席会议并致辞。
 
 
师建平强调,《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在保障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劳动法着重凸显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在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推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民法典》与劳动法的关系上,劳动法与《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具有高度一致性,《民法典》为劳动法的有效实施提供基础规则、为完善劳动法律制度提供指引和路径、为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民法典》作为私法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将对劳动关系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他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能够畅所欲言,为《民法典》的实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和实践经验的总结。
 
 
陈晓东指出,民法典作为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将推动劳动关系领域相关制度、机制、举措的完善发展,促进用人单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为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前提和基础。此次的研讨会汇聚行业专家学者,投入于民法典与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深层次、广领域、多角度的法学理论研究与探讨之中,将有利于推动民法典实施后民法与劳动法的新发展,推进研究成果转化运用。
 
 
张剑指出,学习《民法典》为省总工会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广泛联系职工的组织优势,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投身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切实的法律基础。随着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的“三新”经济蓬勃发展,企业组织形式和职工就业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希望通过“《民法典》的颁布对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影响研讨会”的深入研讨交流,为我省新时期、新常态下职工权益保护等工作找到新路径。
 
 
韩永安指出,《民法典》对劳动法律关系的调整的影响体现了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重视,对构建和谐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关注,确立了重视劳动者权利的价值观念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人力资源的原则,这对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在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中具有关键作用,作为陕西律师行业民法典百日宣讲活动的重要延升,本次研讨会是一次较早探讨《民法典》对部门法律影响的活动,《民法典》对行政法部门、刑法部门也有相当深刻的影响,对立法、司法和执法工作也有很大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具有探路开拓的意义。
 
 
前沿交锋
 
会上,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林嘉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名誉会长姜俊禄分别进行了题为《新颁民法典对劳动法的影响》、《从民法典的颁布看劳动法法典化的进程》的主旨演讲。他们结合实务上的深入研究,对《民法典》和劳动法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受到与会人员的热烈反响。
 
 
林嘉教授从民法与劳动法的关系以及《民法典》的现实选择与未来展望两大话题入手,将《民法典》中与劳动法有关的主要条文进行了分析与解读,深刻阐述了用人单位主体地位、时效问题、期间计算等具体实务问题,还对劳动法与《民法典》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的劳动者隐私与个人保护、用人单位追偿权等问题提出了法理分析与法律解决途径。
 
 
姜俊禄博士提出了“《民法典》何称为典、劳动法是法典吗、劳动法法典化需要完善哪些法律、劳动法是《民法典》的‘特别法’吗”四个问题,并围绕四个问题从根本上阐述了《民法典》和劳动法的关系实质。他回顾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劳动立法,对劳动法是否“法典”进行剖析,提出劳动法法典化要靠我们劳动法律人一起努力奋斗。
 
 
深度探讨
 
 
主题研讨环节,由陕西省律协劳专委秘书长吉泽伟主持,全国劳动法业务大咖、人社专家以及知名自媒体人分别围绕《民法典》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动态以及对劳动用工、劳动争议、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等具体实务问题分别进行了主题分享。在思想的交流碰撞中为具体实务问题提出了解决路径与方法。
 
 
原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苏文蔚、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颖萍针对五位嘉宾的主题分享先后进行了点评。
 
 
圆桌论坛
 
 
由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照东主持,在以“从《民法典》的诞生看劳动法法典化的构想”为主题的圆桌会议中,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调解处处长季金、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曹燕、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静、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顾问赵杰、陕西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任建岗针对劳动法法典化的立法构想、面临的困惑、对劳动法典未来的期待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幽默、辨析、理性中无不体现着研讨嘉宾对于劳动法法典化的深刻思考。
 
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副会长王建平做了大会总结发言。
 
 
他总结说,此次研讨会是劳动法界一个非常成功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会议。在劳动法研究和应用中有两个倾向,一是实证主义倾向,遇到问题强调感觉经验,凭即使的想法处理问题,因此,共享用工就引发共享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判断;疫情发生了就重点关注疫情的处理标准;二是实用主义倾向,体现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为了局部的利益寻求救济的途径,导致各地自行制定充满冲突和矛盾的规定。从这两中倾向看,劳动法法典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劳动法和民法虽基于相同的法理基础诞生,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行成了理论和实践上极大的差异性,劳动法形成了自己的发展路径。但从民法典的立法过程看,是我们一代法律宗师们几十年奋斗的结果,劳动法典的制定也需要一代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我们劳动法律人,要付诸奋斗,以自己毕生精力实现制定劳动法典的宏伟理想目标。
 
 
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是法律界对《民法典》与劳动法关系与影响的一次权威的研究与探讨,各位行业专家的交锋碰撞不仅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更是为法律界与劳动法业务在《民法典》颁布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利用法律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将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更好的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推动法治的进步与提升。
本次会议由点睛网提供技术支持,进行全程直播,在线上有6000多人远程观看会议实况,并积极地参与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