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坎上的法治生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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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作为代表出席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大会中他撰写了进一步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第二国际商事法庭配套法律服务工作、加快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9条建议。
新时代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时代,也是建设美好法治生活的时代。韩永安作为一名连任两届同时又是资深律师的省人大代表,在参加工作会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法规修改建议中提出真知灼见,成为提出建议多、质量高的人大代表之一。

韩永安代表参加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会议
十二届人大期间,韩永安代表参加了人代会、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会议105次,集中视察4次,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3次。2015年,牵头法律界人大代表历时两个月走访3个市,10个(区)县,与120多个相关部门、干部、群众调研,形成上万字的信访工作专题报告和重大典型个案处置意见,成为省人大和省委的决策参考。

韩永安代表参加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会议
2018年以来,韩永安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会议13次,参加集中视察2次,参加专题调研及执法检查活动8次,审议地方性法规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文件60余件(次),涉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民生民情、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立法体制等诸多方面,提出修改建议1000余条。
2018年1月,韩永安代表提出5条建议:制定《律师法》的实施办法、落实中央两院三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共享单车的建议,均是法律、党和国家政策落地的具体体现。其中,制定《律师法》实施办法的建议,已经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计划。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陕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正是在这些政策背景下,于2018年初列入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韩永安代表作为该项立法的主要参与者,参与了草案的讨论修改,并从2018年4月起,通过多种方式、渠道,带队赴西安、汉中等多地,深入工会、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赴上海、江苏等省市调研学习,组织专家多次论证,不断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条例于11月顺利出台,填补了我省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立法空白,体现了强烈的时代精神和现代意识,对促进劳资双方形成和谐共生,相互理解、相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协同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及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发挥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韩永安代表深入中材汉江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在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韩永安代表针对当前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落实性的建议。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他提出了制定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和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和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建议。针对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寥寥无几的现状,他提出了制定省政府规章督促和监督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履行法律职责、培养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习惯的建议。针对“一带一路”、“三个经济”和国际商事法庭的实际需要,他提出了做好配套法律服务工作的建议。针对现代产业集群建设的实际状况,他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中介服务业的建议。这些建议,是韩永安代表履职尽责的集中体现,也是多年心血的高度凝结。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诚信仰,人民的权益需依靠法律的保障。”健全的法律制度为建设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支持,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要条件。作为一名律师,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过程是担当使命、完成人民群众嘱托的过程。强化使命担当,提升履职能力,自觉围绕中心任务,不断谋求建言资政新成效,为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贡献一己之力。法律人代表心坎上的法治生活之梦,就是人民群众的“法治生活梦”、“美好生活梦”,我们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