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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知产大咖黄振东 | 提升综合专业能力 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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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东律师现为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利代理师,担任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西安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西安财经大学客座教授。黄振东律师长期服务于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是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业务的领头人。

 

Q01

永嘉信的知识产权业务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感谢你给了一个让我们回望和总结自己的机会。我所的知识产权业务虽然已经在法律服务市场中有了一定影响,但离我们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当然这也与国家和企业对知识产权重视程度有关,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需要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共同努力。

知识产权业务相比于房地产、公司、能源等业务起步晚。2012年11月6日,全国工商总局、司法部发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的通知,从此,律所和律师才可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此前,商标局是不接受律师代理商标业务的。

因为这样的政策壁垒,在我将知识产权业务作为执业方向时,商标业务在陕西律师行业呈现的是“没人做、没业务”的状态。但我认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是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所以我选择了这一领域,并且坚持下来。没有实践的机会,想方设法找机会。我还记得2011年1月26日,我去北京,去商标局大厅为我们律所申请了永嘉信律师事务所自己的商标,这是我“代理”的第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同时期我协助我们顾问单位处理了相关商标异议、答辩、无效等业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2年政策放开的时候,我们在商标业务上的经验已经非常成熟了,后来我还帮助律所将“永嘉信”申请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

2013年前后,我们开始瞄准专利业务,用实际行动响应律所的专业化号召。律所当时鼓励大家往这个方向发展,号召几位有工科背景的实习律师参加专利代理人考试。但是,对我自己而言,法律出身的我不具备这样的“硬性”条件,但决定走知产这条路,就不能没有专利代理资格,所以在职期间我攻读了理工科的学历,经过5年的学习和考试,最终考取了专利代理人资格。后来律所也获取专利代理资格,这是我们第一阶段取得的一点成绩。

在此期间,我们的业务积累也在稳步进行,无论是比较成熟的商标申请类业务、商标侵权诉讼业务还是专利方面的一些流程上的业务和服务,以及侵权案件的代理,都给我们带来了可贵的经验。此外,无论是从律所来说,还是从我个人来说,此前在其他业务领域的专长以及所积累的经验,也都为我们知识产权业务的发展夯实了基础。可以说,永嘉信知识产权业务是伴随现代社会知识经济迅猛发展,以及我们的长久培育而崛起的。2017年以后,我们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逐年增加;如今,我们的业务范围更加全面和细分,我们的专业度得到认可,也代理了很多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能为客户提供综合的解决方案等等。

黄振东律师为所内青年律师开展“律师的专业化之路”主题培训

 

Q02

目前,我们服务的客户有哪些,服务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我们服务的客户包括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西安冰峰饮料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古今长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华讯软件有限公司、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西安科技大市场创新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宝寇卫浴(厦门)有限公司、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元创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覆盖计算机软件、食品药品、出版、智能制造、物联网等多个行业。

我们的业务主要围绕客户的知识产权布局、帮助客户实现科技成果产权化,运用知识产权实现和保持竞争优势,进行知识产权资产和科技人才管理等方面。

 

Q03

在知产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方面我们有哪些比较经典的案例,其中积累了怎样的经验?在您看来如何增强相关客户的抗风险能力?

这几年我们代理的典型案件非常多,我仅就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最高法院胜诉的案件,适当列举几个:

1. 我们作为一家陕西的律所,接受了北京城建集团和成都某房地产公司委托,来应对昆明一家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并且是委托人一审在成都知识产权法庭败诉后才找到我们的。经过研判、对大量对比文件分析论证,我们找到了权利人专利文本中存在的漏洞,启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迫使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做出限缩性解释,然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适用禁反言原则和全面覆盖原则做不侵权抗辩,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反败为胜。

2. 最近,我们收到的另外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则是出于主动防御目的而提起的专利无效行政纠纷。客户认为自己产品有侵犯竞争对手的专利的可能性,向我们咨询,我们在对对方专利全面分析后认为确实存在一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可能覆盖客户产品,同时也发现该项专利权存在不稳定的问题。在经历了专利无效宣告、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历时5年多后,我们终于等来这份来之不易的判决,也为客户产品扫除了潜在的专利障碍。技术依赖型企业需要持续关注竞争对手的技术和专利法律状态,尤其是可能构成专利壁垒的重点专利技术,尽量规避侵权风险的基础。

3. 在商标权、著作权和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方面,讲两个先后被列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2021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前年入选的案子是将他人商标作为竞价排名关键词、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客户是一家专注于智慧停车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西安公司,被告是厦门一家同领域公司。2018年10月,被告将原告商标设置为百度竞价排名关键词,并用于推广链接的标题和描述,但在点击该等链接后直接进入被告官网。2019年,我们代理原告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我们查阅了大量的案例和专业论文、组织了大量的证据,一、二审代理意见合计超过2万多字,最终取得本案的胜诉。

4. 去年入选的是“妃子笑”菜品著作权案,是主张“网红”菜品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全国第一案,也是“网红”经济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典型案例。这个案子前后持续了整整快两年,一审我们败诉了,二审改判,期间我们投入巨大精力和花费,最终反败为胜。案件审判结果体现了保护创新的价值取向,有利促进“网红”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

5. 我们的客户发现竞争对手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大量抄袭其专利技术方案,但专利文本通常被认为是行政性质文件,鲜见有按著作权保护的案例。本案将专利说明书及其附图定义为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请求保护,实属“脑洞大开”的非典型诉讼。最终,我们经过充分研判和分析论证,一审、二审均胜诉,侵权行为及时得到制止。律师千万不要被暂时困难和惯常性思维拌住手脚,只要有法理和法律的支持,即便不是前人常走的路也值得去尝试。另辟蹊径的诉讼思路,反而能得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除了诉讼业务之外,我们目前也开展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非诉业务,包括商标申请与布局、商业秘密体系管理、专利布局及撰写、专利分析报告等等。

最近,北京的一家单位开发了一款新产品,为防止产品上市后侵害他人专利权,委托我们做专利分析,律师团队经过一个多月的分析,发现这款产品涉嫌侵害一家日本权利人和两家国内权利人的专利。律师团队提出了规避设计建议,帮助客户绕开国内权利人的专利,同时,也对日本权利人的专利做好了无效宣告的准备。

 

Q04

您认为知产案件和其他类型案件的不同之处?(思维、诉讼技巧、举证等)

我认为知识产权律师提供服务的终极目的是为客户赢得商业上的竞争。知识产权律师一定要有竞争思维,要帮助客户进行知识产权布局,高筑壁垒。这些年来经历了很多权利有先天缺陷的案件,只能依靠诉讼策略、诉讼经验和技巧进行弥补,最终结果有的险胜、有的则令人惋惜。知识产权律师更需要商业思维,侵权与否不仅仅是法律上的判断、经济损益问题,还涉及到商业信誉等;有一些案件诉讼作为商业手段的特征更为明显,虽然输了案子,但商业上却没有输。

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非常强,技术类案件的事实主要是技术手段、技术特征、技术方案,除了需要法律知识还需要相关专业知识。一名好的知识产权律师需要更长时间的历练。

 

Q05

您如何看待目前陕西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目前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在您看来具有怎样的优势?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陕西的经济主要靠国企和能源拉动,民营经济和科技企业规模较弱。很多国企并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资源驱动经济模式下难以重视知识产权。但是随着秦创原的发展,这一状况将会有很大的改变。

民营经济偏弱则难以在权利布局阶段投入足够的成本,很多民营企业甚至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布局的重要性,更无法识别知识产权布局的质量。知识产权服务要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知识产权律师任重道远。

 

黄振东律师在2021年知识产权日活动中进行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现场调解

我们的优势是,我们构建了一个既懂技术又精通法律的团队,我们在知识产权布局、诉讼、无效程序、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和科技人才的管理等方面都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

 

Q06

近几年,我们有哪些创新型业务?展望未来的市场发展与需求,后续的法律服务方向是?如何发力?

目前,大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地提升,在核心技术的保护方面认识不够深。做好知识产权保护首先要投入成本,其次要以科学的方法管理技术和技术人才,但相反,目前的普遍情况其实是很多外行在管技术。所以我们希望能够在这方面做一些服务调整。比如,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我们将核心技术人员挽留激励机制的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专利布局和其他公司类业务进行一个整合,以知产服务为核心、助力科技企业的整体发展。

那现在,由省科协和永嘉信共建的陕西省科技工作者(秦创原)法律服务中心是我省首家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在创新驱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希望我们能给真正掌握技术的人提供好服务,理解他们的需求,助力他们的发展。

 

Q0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我们作为律师,能够在这场大局中做些什么?

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主导性、主动性的发挥,取决于企业对知识成果保护的决心。知识产权的本质是“创造和科学技术本身”。在科技和知识产权方面往往需要交了学费、被卡脖子后才能提升认识。如何用更好的方式提升企业认知,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时代的第一道关。

作为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从业者,我们意识到司法保护更多的是对商业群体的事后教育。我们需要让这种教育和服务前置,也需要去提升大众的知产维权意识。所以,在日常的服务中,针对企业不同需求提供各种知产保护的宣传、培训已经成为我们的常规性动作,我们也在尽己所能在各种节点、通过各种平台向群众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提升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同时,我们也在积极地探索、更新、升级我们的服务,在一些紧要关头,用专业能力去维护并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