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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双碳”目标(九)| EOD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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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是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载体和重要路径,是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

一、什么是EOD模式?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cology-OrientedDevelopment,简称EOD模式)是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马鞍山的“三棵树”项目便是典型的EOD模式。该项目采取“矿山治理+特种经济林一二三产融合”的模式,围绕丁山矿与凹山湖西侧的380亩区域实施,种植元宝枫、山桐子、杜仲三种树木3400棵,同时发展林下经济。经过一到两年的休眠期,“三棵树”的产能将达到500公斤籽,产油200公斤。在此基础上,还将建设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构建产品销售体系,聚焦发展工业旅游、特色康养、田园综合体等。

二、EOD模式与“双碳”目标的关系

EOD模式最终以实现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目标,其中也应当包括“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二者的提出都是为了实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EOD模式亦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之一,例如,EOD项目中可能包含有助于温室气体减排的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子项目,使得生态资源的流通价值得以更好的实现;再例如,EOD项目中也需要注重碳资产的管理,通过碳资产的保值、增值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反哺公益性的生态环境治理。

三、EOD模式的发展实践

2021年4月2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公布了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名单,同意天津市静海区生态修复治理与健康产业城市主动健康综合体项目等36个项目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期限为2021-2023年。

2022年4月26日,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名单公布,河北省潮河流域(滦平段)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58个项目为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期限为2022—2024年。

实践中,各省也开始建立地方EOD项目库,目前,山东、安徽、江苏等省份,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山东省为例,2021年7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率先在全国组织开展省级EOD模式试点工作。2021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明确提出将EOD模式试点纳入山东省绿色金融项目库,予以金融扶持。截至2022年7月,山东省已有国家级EOD模式试点和省级试点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额达到330亿元

与PPP项目的入库管理不同,并非只有进入国家试点名单或地方EOD项目库的项目才算EOD模式,只不过名单内或库内的项目经过前期规范筛选,需要接受更严格的监管,同时也能够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融资便利。

四、从试点条件看EOD模式的核心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2021年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申报国家EOD试点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试点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为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鼓励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与试点依托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申报与实施。

2. 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依托项目承担单位仅为一个市场主体。

3. 强化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以系统解决区域突出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问题为基础,试点依托项目之间相互关联、有效融合,项目边界清晰,且须在项目层面实现关联产业收益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

4. 依托项目均须完成项目可研批复或备案等立项工作,并提交立项证明材料。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需纳入财政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库。依托项目已完工的,侧重于EOD模式的经验总结。

5. 试点内容与项目实施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投融资、土地利用等现有政策要求,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此外,通知中明确,本次将重点支持实施基础好、投资规模适中、项目边界清晰、反哺特征明显、环境效益显著的试点项目。

从上述试点项目需满足的条件中,我们也不难看出EOD模式的实质和核心要素是实现商业化项目对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收益反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五、EOD模式与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的关系

2022年3月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建设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是针对有金融资金需求、且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项目,目的在于通过市场化手段补充财政资金不足而造成地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难以推进的问题。因此,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包括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项目,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其他市场化方式运作的项目。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环境报独家专访表示,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旨在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与金融机构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引导金融资金投向,从而加强金融资金支持生态环保的精准性。据悉,目前,生态环境部已与10余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对接。金融机构对项目库中符合放贷条件和投资要求的项目,按照精准施策、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加大支持力度,优先给予优惠信贷政策支持

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的正式运行,推进了EOD模式的进一步探索。《指南》要求,入库项目申报要紧密结合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并增设了EOD项目入库的相关条件。

六、EOD模式的合规要点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EOD模式的试点实施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包括:(1)没能正确理解开展试点的目的,以EOD模式试点之名,行项目融资之实,开展试点仅仅是为了获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2)对试点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大,进度偏慢;(3)没有把握EOD模式的核心要义;(4)寄希望于通过试点的名义,突破现行的一些政策限制,将试点作为突破政策的“护身符”。

从2021年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中,可以看出EOD项目需注意以下合规要求:

1. 不以试点名义突破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空间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

2. 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3. 采用合法合规方式选择具备较强产业投资运营能力的项目实施主体,由一个主体一体化实施,确保产业开发项目持续运营;

4. 试点实施单位切实加强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相关经营性产业开发项目一体化融合实施。在项目边界范围内实现产业开发项目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持续性收益反哺。实施中可适当优化试点依托项目,加强产业收益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反哺力度,减少政府资金投入,力争实现政府资金“零投入”。

*后附:EOD相关政策文件

 


ⅰ.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抓环保 促发展”100例 | (6)山东省6个EOD模式试点投资逾300亿 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化 产业经济绿色化》,载“山东环境”微信公众号。

ⅱ. 中环报记者徐卫星,《哪些能进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生态环境部权威解读来了!》,载“中国环境网”,https://www.cenews.com.cn/news.html?aid=97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