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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窗 | 我国各类市场主体的特点与法律评析之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自然人,其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法律性质系“特殊民事主体”。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作为老百姓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经营方式以商铺门店为主,通过商品零售和提供民生服务获得收入,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与“文化、娱乐业和其他服务业”等方面。
一、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中《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应照章纳税,服从工商行政管理。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个体工商户从事违法经营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这也就确定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即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的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享有所有权。
二、如何设立个体工商户
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过程较为便利,相较于公司更具有灵活性。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在二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营业执照获得经营资格。设立个体工商户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申请方式,具体如下:
1. 线下申请
申请人需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交《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营的还应提交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和全体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若经营范围中涉及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2. 线上申请
登录“各省政务网”打开之后注册账号,选择个人账号后进行实名认证。完成后提交资料,填写经营者基础资料,包括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身份证等,还需上传租赁合同或经营地址使用证明等。等待核准通过之后,经营者带上身份证即可去政务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或者也可以选择将营业执照邮寄至指定地址。
同时,应注意的是个人经营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主体应当为16周岁以上且具备劳动能力的自然人,以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需要备案,作为户主的个人应当具备经营能力,登记主体的身份为经营者,而非法定代表人。另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户。
三、个体工商户的税负优势
个体工商户相比起公司形式,优势在于组织架构简单,日常做账简单,且缴纳的税项更少。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标准即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费的征收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查账征收等其他合理的征收办法。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广泛惠及个体工商户等众多市场主体,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退、减、免、缓”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例如,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与其他企业一样,可以按规定享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的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至全部个体工商户等。
同时,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收增值税。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按规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缓缴社保费政策。
四、个体工商户的法律风险
虽然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比较低,但是法律风险相对较高。其中,最大的法律风险是经营者的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由此可见,个体工商户虽然具备商业特质,但本质上仍不能脱离个人属性。个体工商户与公司不同,虽然可以起字号但并没有独立的财产,但不属于法律上的“独立主体”,因此经营者应当对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该条规定明确了民事诉讼程序中,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和诉讼地位。但当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不一致时,如何划分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的责任,司法审判中一直存在争议,观点一认为法律规定的经营者是指登记的经营者。基于合同相对性以及商事外观主义原则,对外,个人工商户的债务应由登记的经营者承担。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的责任划分属于内部问题,与第三方债权人无关。观点二认为,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都属于法律规定的经营者,在两者不一致的情形下,两者应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综上,实践中债务承担存在三种可能:一是登记经营者单独承担,二是实际经营者单独承担,三是两者共同承担。
笔者认为,首先,基于债权人对公示登记的信任利益,应以登记经营者承担为原则,不承担为例外。但是,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不一致时,如登记经营者身份被冒用或盗用对其登记情况毫不知情,既未实际参与经营也未实际获取利益,其对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经营及债务的产生不存在任何过错。此时,坚持认定债务由登记经营者承担,明显有失公平。其次,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谁经营谁担责,谁负债谁偿还,实际经营者须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实际经营者为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主体,不等于仅由实际经营者承担责任或者免除登记经营者承担责任。最后,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或合同依据的情况下,认定两者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在个案中应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考虑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原因及过错等,加以区分两者过错程度从而认定承担责任的大小,才能有效的保护和平衡各方的利益。
五、《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后“亮点”
2022年11月1日起,由国务院公布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施行,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明确向社会释放扶持发展的强烈信号。我国个体工商户迎来重大利好。条例明确规定促进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各部门、各地区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职责任务。此外,《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还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权益的保护,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明确的法律支撑。其内容共计三十九条,相较于旧条例,提出了很多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经济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亮点纷呈,具体如下:
1. 市场准入一视同仁。我国个体工商户数量庞大,但是相对于公司来说,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着诸多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例如,仅《个体工商户禁止经营项目目录》中列明的禁止经营事项就达88项,除此之外,各个行业针对个体工商户的限制性规定更是数不胜数。新条例施行后,对个体工商户采取跟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市场准入政策,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取消不合理准入限制。
2. 可变更经营者或转为企业。新条例实施后,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无需“先注销、后成立”,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将极大便利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个体工商户如果经营得好,规模大了,还可以在保留原字号的基础上直接转制为企业,即俗称的“个转企”,这样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个体户经营者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无论是变更经营者还是转制为企业组织形式,都需要先行结清相关税费、妥善处理债权债务。但由于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在法律性质、组织形式、责任承担方式、名称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按照目前规定,仍需先行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再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3. 参加社会保险。实践中,已经允许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和雇员购买职工社保,但原条例当中并没有关于参加社保的相关规定,因此,新条例首次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并且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予相应支持”个体工商户有望获得跟企业一样的劳动用工支持政策,比如招用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的社保补贴、社保缓缴、扩岗补助等等,从而进一步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吸纳就业能力。
4. 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个体工商户也要加快数字化发展,提升线上经营能力。以前个体工商户在入驻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经营方面遇到各种问题,比如我们常用的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很多都要求入驻的商家主体必须是企业,将个体工商户拒之门外。新条例对此提出了较为具体、明确的针对性措施,明确规定国家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入驻条件、服务规则、收费标准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个体工商户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结语
个体工商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对我国稳定就业、创业创新、民生保障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1.11亿,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3,覆盖了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带动就业近3亿人,有力改善了民生,解决了亿万家庭的生计问题。如本文所述,个体工商户优势主要体现在税负及国家政策扶持,但相较于公司,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需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因此,笔者建议经营者设立个体工商户时,应结合行业性质、市场发展、客户需求等诸多方面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