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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信助力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成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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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6日,陕西省财政厅发布了《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至十期)发行结果公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 号)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陕西省农林水专项债券(一期)-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20年陕西省农林水专项债券(二期)-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20年陕西省社会事业专项债券(一期)-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 (六期)、2020年陕西省社会事业专项债券(二期)-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20年陕西省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一期)-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20年陕西省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二期)-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2020年陕西省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三期)-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已完成招标,成功发行。
在此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过程中,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资本市场业务部李树侠、王心言,唐亚妮、巩亮、王婷等律师为其中城固县妇女儿童医院(第三人民医院)项目、旬阳县医院门诊楼项目、旬阳县中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属2020年陕西省社会事业专项债券(一期)-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 (六期)和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5GW单晶光伏产业园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属2020年陕西省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三期)-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上述政府专项债券如期成功发行。


2019年金融委会议提出“金融部门继续做好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相关工作”;2019年9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提出“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随后,各地政府也随机下发相应通知予以落实。本次发行即是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体现。
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一项重要且有效的举措,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专项债券的发行,将在各地方政府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年初突发的新冠疫情,对于各地有效投资形成重大挑战。2020年2月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负责人介绍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说,下一步,财政部要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的投资。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资本市场业务部将以专业能力和尽责态度,继续为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