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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永嘉信的故事 | 王江涛:我爱我“嘉”
本文作者:王江涛
2001-2021,永嘉信20周岁了。
21年底,收到了运营中心编辑的约稿,律所正在筹备一栏“我和永嘉信的故事”的永嘉信20周年“品牌发声”活动,希望我回顾一下在“嘉”的点滴。
接到任务,一直比较忐忑。2006年底进“嘉”,至今整整十五年,一切清晰又恍惚,想表达的很多,又不知从哪里下笔,迟迟没敢动笔。直到前段时间,我“嘉”公号发了王奎律师的雅文《感谢永嘉信》,一位很有才情的道地关中汉,文笔很好,情感很真挚。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了,决定趁势起笔,回顾“嘉”路。
在那篇文章中“开车行至南二环朱雀路口高架上,看见熟悉的华融大厦,不自觉地边开车边从第一层往上数楼层,数到了第七层,再数到了第九层。”勾起我许多感慨,其实,自己每次经过这里的短暂瞬间,也会下意识的瞅一眼澳门德兴所在的楼层,然后以此为参照物,再努力的往上上搜寻一下第七层、第九层的窗户。我以为只有自己会这么傻傻的执着,原来这是曾经在华融大厦办过公“嘉”人不经意的情感流露。直到今天,每次陪家人、朋友经过这里的时候,都会指着华融大厦说“看,这栋楼,我们所以前在这里办公,我在这里上了十年班”。
2007年于华融国际
与王奎律师一样,永嘉信也是我正式从事律师工作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律所,我在这里经历了初入职场时的懵懂青涩,收获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和终生受用的思维方式、人生哲学与职业感悟,共情之处颇多。
在“嘉”15年,有“嘉”的支持和“嘉”人的温暖。15年弹指间,少了一些青春的惶恐迷茫,多了几分成长的自信从容。犹记得,刚进“嘉”时,也曾傲娇的自我介绍“我今年24岁,应该是所里年龄最小的”,当年在华融大厦七层办公室里,曾和年轻的同龄一道夸夸其谈“我认为”,被老律师教诲“少一点我认为、多一点看案卷”,瞬间明白执业小白阶段的“我认为”是多么的轻浮;也记得,韩永安主任带领年轻的我们岳麓山下研修破产管理人实务,西湖岸边学习量刑规范化新规,一道提升专业能力,共同精进业务技能。
在“嘉”15年,有“嘉”的厚爱和“嘉”人的关爱。15年弹指间,最感恩韩永安律师指引我走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之路。从2008年推荐我担任全国律协未保委“专职公益律师”起,到后来先后担任专委会秘书长、副主任到现在担任专委会主任,我“嘉”和我实际承担起了省律协未保委秘书处的职能至今。我“嘉”还与省妇联合作共建“陕西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我和我“嘉”的妇女儿童维权志愿律师一起承担了中心日常的接待、咨询及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妇联主席沈跃跃评价为具有创新性,应当继续做好,争取总结出能够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期间我和维权志愿律师魏方方共同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曾被入选全国妇联发布的首届“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王江涛律师(左二)2013年参加法律援助1+1活动,在榆林市府谷县敬老院公益普法
15年未保公益路,做了一些未保公益工作,也还在坚持着,如今不仅仅再只是当初的一份工作,已然成为了一份责任担当,成为了职业使命的一部分,虽然这期间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努力和汗水,也可能错过了一部分业务机会和金钱收益,但重要的是收获了视野和平台、机遇和成长、豁达与坦然,结实了诸多未保公益路上优秀的同行者,同时也获得了“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等国家级荣誉和“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省级荣誉的肯定,这些呢,都离不开我“嘉”。
“嘉”行廿载,“嘉”人们团结奋进,共创“嘉”业,变化的是办公环境、人员团队、专业水平、综合实力及知名度、美誉度的巨大提升,不变的是大爱有“嘉”,有“嘉”有“爱”。下一个十年廿载,与“嘉”同在,与“爱”同行,我爱我“嘉”。
王江涛律师,2006年12月加入永嘉信,已在永嘉信工作整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