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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与创新 | 永嘉信年度法律大奖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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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13
专业顶流!
永嘉信2024年度法律大奖涉及15个业务领域,综合考量了申报案例的专业程度、法律创新、社会影响等多个维度的表现,最终评选出了18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每一个奖项背后,凝结的是永嘉信律师在复杂案件中披荆斩棘的智慧,是他们在充满挑战的环境中,凭借深厚的法理基础、敏锐的洞察力和强烈的责任感,为提升法治水平、拓展法律服务边界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更是对社会、对客户、对法律职业的坚守与热忱。
民事诉讼法律大奖
A公司与B公司、C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承办律师:孙卫东 王琪 袁妮
2013-2014年,A公司与B公司围绕某项目签署系列合作协议,共同成立C公司负责开发。A公司提供项目土地,B公司负责投资,C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开发。2016年C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却因土地租赁纠纷导致项目开发停滞。2021年,C公司与管委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收到部分补偿款,2022年涉案土地被征收,项目无法推进,A公司职工住房安置计划落空,于是A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土地或补偿款。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性质认定、合同目的能否实现及解除问题、土地补偿款归属。A公司认为是合资合作开发合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合同目的未实现。B公司与C公司则主张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已履行完毕,合同目的已实现,不存在合同解除法定情形。历经多轮审理,法院判定合同属于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因土地征收致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便判决解除相关合同,B公司与C公司需退还A公司1.55亿余元补偿款及10万元保全保险费。
A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诉B有限责任公司、C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D分公司、E管理所、F公路局、G公路研究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承办律师:王晓星 刘媛
本案案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7人死亡、1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案发后,国务院迅速展开调查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对案涉17家单位的责任进行划分,事故直接责任人A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认为S省涉及本案的五家单位应当与其分担赔偿责任,故按照保险理赔之后剩余损失五百余万元人民币为基础诉至某区人民法院。经某区人民法院、某中级人民法院两级审理,均认为道路管理者造成的事故责任,并不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对于事故的发生提供的是机会而不是条件,因此需承担补充责任,基于直接侵权人已经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无权向补充责任一方主张责任分担,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本案系全国首例特别重大事故中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不承担责任的案件,为后续类似事故的裁判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法律大奖
A公司、B公司与C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承办律师:黄振东 张林 侯芳
C公司使用两件外观设计专利,将A公司与B公司诉至浙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且销毁侵权产品及生产模具。
在第一个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中,代理律师发现C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产品是由A公司、B公司销售,经代理律师多次与法官沟通,C公司最终主动撤诉。
在第二个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中,代理律师律师发现C公司提交的公证书证据存在缺陷后,启动撤销公证书的相关程序;同时,代理律师分析涉案专利稳定性后,在民事诉讼一审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无效宣告请求,历经无效程序、行政诉讼一、二审,最高法判决涉案专利全部无效。最终绍兴中院裁定驳回C公司起诉。
上海某公司诉陕西某大型国企等相关企业侵害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件
承办律师:张雨林 佘亚维 李梦怡 王蕾 王思洁
2018年,陕西某大型国企向湖北某公司采购一款适用其整车子公司所生产的特定车型的目标产品,其结构包含产品1、产品2及产品3(以下简称“目标产品”),并签订相关协议。根据该国企参数要求,上海某公司研发完成上述目标产品,并由湖北某公司作为陕西某大型国企采购的前五万件目标产品的独家供应商。后上海某公司就该目标产品申请并获得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及一项外观设计专利。
2020年3月,陕西某国企向某制造企业提供涉案产品3D及2D数据,并要求某制造企业(系该国企孙公司)作为第二供应商向其供应涉案产品,双方签订开发协议及技术实施许可协议。接该国企内部通知,涉案产品转陕西某汽车企业进行采购,双方签订开发协议及技术许可协议。后某制造企业完成样件试装并出具试装报告,并陆续向陕西某汽车企业供应涉案产品。
上海某公司发现涉案产品后,即以专利侵权将某制造企业、陕西某汽车企业及陕西某大型国企下属经销商诉至法院,并要求上述三被告承担专利侵权损失及维权费用合计数千万元,并共同承担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大奖
某建筑公司与侯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承办律师:孟恩海 任堂忠
2012年7月,委托人某建筑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2012年8月,某建筑公司与侯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后,某建筑公司与发包人陆续签订《造价补充协议书》等配套文件,以上配套文件均有侯某签字。2014年9月,为城改备案之需,某建筑公司与建设单位另行签订总承包合同并向城改办备案。上述合同签订后,侯某完成施工,但因工程未结算,在某建筑公司支付价款后,侯某以未全部支付工程款起诉要求某建筑公司支付千余万元款项。
案件办理过程中,主要涉及争议系法律关系认定、实际履行合同、工程造价以及工程已付款的认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通过梳理相关协议资料,制定严谨的诉讼策略,据理力争,最终判决从侯某主张某建筑公司支付千万元工程款到判决侯某返还某建筑公司超付款项,案件走势实现了极大转变,极大维护当事人某建筑公司的利益,得到了某建筑公司的认可。
某建设集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胜诉案
承办律师:时海霞 张埕烽
2016年12月,某建设集团与B石雕工艺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开工前因法院下发停工通知,项目停滞。2017年4月,建设集团解除合同。2018年,A劳务公司以“劳务分包合同关系”为由起诉建设集团,主张其代付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等费用共计130余万元,并要求第三人解某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深入梳理资金流向、合同效力及法律关系,本团队成功证明A公司与建设集团无直接合同关系,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均系解某个人行为所致,最终为客户免除130余万元债务,彻底扭转不利判决。本案历经三级法院六次审理,彰显律师专业诉讼策略与司法程序攻坚能力。
涉外法律大奖
陕西某集团设立公司中亚合资公司项目
承办律师:吴青洋 王漠 金旭雨
本项目为专项法律服务,承办律师接受陕西某集团委托,在乌兹别克斯坦与当地某公司合资设立公司并承包当地基础建设开发工程项目提供专业支持。服务内容上,承办律师对乌兹别克斯坦开展尽职调查,梳理该国在建筑工程行业、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规定,评估税收政策、外汇制度,并提出风控法律建议,同时起草、审阅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等重要法律文书。此外,协助该集团准备注册文件和信息,依据乌兹别克斯坦法律法规,顺利完成合资公司注册手续。
在项目推进中,涉及跨国合作、境外投资风险把控等复杂性难题。承办律师通过多元化投资策略、借助国家优惠政策、完善产业选择、全面风险管理等创新性举措,有效应对挑战。此项目不仅展现了承办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还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有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政府与公共事务法律大奖
行政管理依据评估项目
承办律师:王芳 任星星
承办律师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进行梳理和分类,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相关文件是否符合上位法;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处罚、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是否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进行审查,对单位成立以来形成的全部行政管理依据进行全面审核评估,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等的评估意见,为单位按照评估意见开展修改或废止工作,全面健全完善行政管理依据,完善市场满意的政策环境,更好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
刑事辩护法律大奖
刘某非法持有枪支案
承办律师:姜妮娜 陈曦
被告人刘某出于爱好以收藏为目的在某平台购买仿真枪。2023年初,西安市公安局某分局民警对其居住的房屋和地下室进行搜查,查获52把仿真枪,后经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有6支枪支的枪口比动能均大于1.8J/cm,被认定为枪支。刘某对其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供认不讳后,该案由西安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大量的专业检索、案件分析以及与办案机关的多次沟通。最终该案经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最终判处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免于刑事处罚。
人力资源法律大奖
胡某与某技术公司、某咨询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承办律师:吉泽伟 贺涛 郭宸玮
律师团队代理某技术公司。经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体审理后,最终裁决驳回胡某的全部仲裁请求。胡某未起诉,该裁决书生效,本案获得全面胜诉。
本案的复杂性与代表性如下:
案涉主体面广。同时涉及深圳、上海与西安三地。律师团队需尽最大可能回应客户端、客户属地机构端、客户供应链服务端的三方需求。
案涉法律关系定性存在解释空间。本案核心指向劳动法视野下“用工形式”的规避与反规避,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本案做实了某采购协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避免“劳务外包”用工模式被仲裁机关穿透审查为“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实现了客户方的核心诉讼目标。
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大奖
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承办律师:赵杰 白云 赵戈辉 王海音 张春晖
某公司是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为增加流动资金,提升国企运行的稳定性,拟发行公司债券,承办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把握法规脉络,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场所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出具了符合法律法规、企业实际情况的法律意见书等必须法律文书。凭借专业、认真、高效的能力,承办律师得到了某公司、券商以及其他第三方机构的信任与高度认可,最终保障了公司债券顺利发行。
医疗健康法律大奖
王某诉陕西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承办律师:陈丹
原告王某之父王某某,2023年7月12日以“全身红斑、瘙痒2天”之主诉入住陕西某医院,入院诊断为“药物性皮炎、高血压3级(极高危)”。给予抗炎、降低血管通透性、止痒、补液等治疗,2023年7月15日护士巡查发现患者难以叫醒,予以抢救,并于当天抢救无效死亡。本案因未尸检导致死亡原因不明,陈丹律师代理后在鉴定中心因死因不明不予受理情况下,突破常规与法院及鉴定中心充分沟通后仅申请过错鉴定,最终使得本可能败诉的案子转败为胜。
能源与环境法律大奖
某省级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专项
承办律师:杨元元 赵戈辉 吴亚男 马瑜馨 张艺慧
本项目为某省级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某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采用PPP模式,但因多种问题,民营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二期积极性不高且欲退出一期项目。某开发区管委会接管园区运营后,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尽快实现一期项目收购及二期项目改扩建,委托律师团队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工作涉及社会资本方退出、新旧项目衔接、理顺污水处理费收支流程等多项事宜。本项目系律师团队服务环保事业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典型项目。律师团队助力项目顺利推进,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企业合规法律大奖
某央企三级新能源子公司“企业合规体系搭建”项目
承办律师:刘小娟 孟恩海 张云彦 杨帆 曾蕴博 何星谊 任堂忠
某央企三级新能源企业,注册资本6亿元,职工180余人。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历时15个月,为其完成全面合规体系建设。项目以“全链条覆盖、动态化管理”为目标,通过逐一审阅191部规章制度,结合12个部门业务特征,梳理岗位职责、合规风险点及管控要求,最终形成合规管理实施方案、合规手册、“三张清单”、法律法规汇编等8大合规产品。团队实地走访部门20余次,组织现场访谈及3次专题讨论会,深度嵌入企业运营流程,确保合规节点精准落地。
项目创新构建“制度+文化”双轨模式:一是通过总部、区域、项目三级合规架构实现全覆盖;二是打造合规小视频、海报、宣讲等三类宣传体系,覆盖全员180余人,推动合规理念从战略决策层贯穿至基层实操。该体系为企业动态应对新能源行业政策变化提供长效支撑,显著提升风险自控能力与运营效率,成为永嘉信律所首个大型非诉合规标杆项目,为同类企业提供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破产清算法律大奖
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承办律师:永嘉信破产业务专业委员会
2023年,陕西风雷仪表有限公司以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新竹防灾公司)资不抵债为由,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其破产清算。10月16日,法院裁定受理,并于10月30日指定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该案涉及债权人及职工各百余户,涉案债权数额约2.5亿元。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全面接管新竹防灾公司,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包括接管企业、调查资产负债、处理涉诉案件、接收债权申报等。过程中,管理人作废新竹公司多枚印章,解除冻结银行账户,筹办纾困研讨会。管理人团队紧密配合,定期汇报,确保清算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对接意向投资人,积极探索对债务人的重整可能性,以期协助债务人清偿债务、恢复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
*因涉及保密要求,以上案件为不完全公布
关键词:
法律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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