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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圆桌派 | 把“知产”变成“资产”,永嘉信律师揭秘知识产权的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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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29

知产日特别企划

在如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某大厂把用户聊天记录训练AI模型,被告上法庭索赔2.8亿;科研所突破量子计算技术,却因没及时申请专利反被海外公司收割……当专利成为科技公司的发电站、数据化身数字经济的新燃料,知识产权早已不是一张证书,而是决定企业生死的“新质生产力发动机”。
今日正值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永嘉信全新栏目「法律圆桌派」知产日特别企划如约发布!当技术狂奔时,法律才是守住创新火种的最后防线。本期邀请到知识产权领域专业律师李晓丹、郭博阳、李书杰,从多维度角度出发,解读为什么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给新质生产力踩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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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丹律师 :
我理解的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生产力发展路径。新质生产力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所以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知识产权制度的走向和变革,优秀的知识产权制度也将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知识产权的最大价值在于创新成果在法律上的确权,确权带来的是激励,这种激励是一种“合法的有限的垄断”,能为权利人带来市场份额一定的专用权。拿我们最近办理的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来说,客户设计了一款网红文创产品知名度非常高,被告未经许可也制作了非常雷同的产品进行销售,我们代理该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被告就找到原告,以许可的形式与原告达成了和解。此时对于原告来说,因为一款创意产品,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就可以禁止别人的仿冒、盗版,原告的产品市场将会打开,也会激励原告进一步研发、创新,打造更高价值的文创产品。所以,保护知识产权,就是给新质生产力踩油门。
针对创新成果,永嘉信律所可以为客户提供从权利申请、维护、运营、管理保护、维权全流程、全链条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把产权真正变成“资产”。
郭博阳律师: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知识产权早已不再是束之高阁的概念,它正深刻地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们目睹了某大厂因将用户聊天记录用于训练AI模型而被告上法庭索赔2.8亿的风波,也看到科研所突破量子计算技术却因未及时申请专利,成果被海外公司收割的遗憾。这些鲜活的案例都在警示我们,知识产权就是企业的生命线,是推动企业前进的“新质生产力发动机”。
对于企业而言,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一张证书,更是一种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资产。专利,作为企业创新成果的法律体现,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力武器。它能够帮助企业独占技术优势,阻止竞争对手的模仿和抄袭,从而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就像苹果公司,凭借其大量的专利技术,在智能手机市场占据了主导地位,获得了丰厚的经济回报。
商标,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标志。一个知名的商标能够吸引消费者的关注,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和信赖度,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例如,可口可乐的商标价值高达数百亿美元,它代表着高品质、时尚和快乐,成为全球消费者喜爱的品牌。
著作权,同样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资产。在文化创意产业、软件行业等领域,著作权的保护尤为重要。一部优秀的电影、一款热门的软件,一个深入人心的卡通造型,背后都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
除了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还应关注知识产权的运营和转化,即将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相结合,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技术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将无形的知识产权转化为有形的资金和资源。
把“知产”变成“资产”,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这需要构建三位一体的战略:确权是基础,通过专利布局、商业秘密保护和数据合规筑牢法律防线;运营是关键,借助许可、质押、证券化等手段盘活知产价值;维权是保障,通过诉讼攻防和跨境维权捍卫技术主权。只有这样,才能释放知识产权的“新质生产力”,让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李书杰律师:
洛克的劳动财产理论为知识产权的财产属性奠定了哲学基础,过渡至知识产权话语体系的中层原则,从激励创新理论角度出发,赋予创作者知识产权,能使其凭借知识成果获取经济收益,因此,知识产权作为资产的正当性自不待言。这在实践中有着大量例证,众多科技企业正是因为看到知识产权带来的巨大回报,才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通信领域,华为公司持续投入研发,积累了海量的专利。通过专利授权、交叉许可等方式,华为不仅在通信技术标准制定中掌握话语权,还获得了可观的专利许可收入,将知识产权成功转化为企业的经济资产,增强了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在文创产业,迪士尼凭借对其动漫形象、影视作品等知识产权的全方位运营,从主题公园到衍生产品,构建起庞大的商业帝国。迪士尼的卡通形象深入人心,围绕这些形象开发的玩具、服饰、影视周边等产品畅销全球,把无形的知识产权转化为巨额的商业利润。
但现实中也存在诸多阻碍“知产”变“资产”的问题。部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重视专利申请与商标注册,导致技术成果被他人抄袭模仿,市场份额被蚕食。一些初创科技企业虽拥有核心技术,但因知识产权评估体系不完善,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认可,无法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取发展资金,陷入“知产”难以变现的困境。
从法律实务角度看,将“知产”转化为“资产”,核心在于构建法律赋能体系,实现权利确定性到价值流动性的转变。知识产权资产化是法律与商业思维的深度融合,律师不仅要守护企业权利,更应成为价值架构师,以专业能力将知识成果转化为可交易、可评估、可风控的资产,释放“知产”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动能。
新质生产力的战场,一半在技术实验室,一半在知识产权法庭。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欢迎见证永嘉信律师如何把“知产”变成“资产”,在新质生产力的赛道上,没有保护的技术,永远跑不赢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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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产权日,法律圆桌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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