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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手账 | 建设工程案件诉讼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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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29

7月25日下午,永嘉信“青年律师公益大讲堂”系列讲座如期举行。合伙人朱江律师以“建设工程案件诉讼代理实务”为主题,结合大量一线案例与行业实操经验,为青年律师系统梳理了建设工程案件的核心要点。

7月25日下午,永嘉信“青年律师公益大讲堂”系列讲座如期举行。合伙人朱江律师以“建设工程案件诉讼代理实务”为主题,结合大量一线案例与行业实操经验,为青年律师系统梳理了建设工程案件的核心要点。从案件分类、工程类型界定,到合同效力判断、司法鉴定规则,再到证据组织与实务技巧,朱江律师层层深入,为青年律师快速入门建设工程诉讼代理提供了清晰路径。

一、建设工程诉讼基本概念介绍
建设工程案件的代理,首先需明确“主诉案件”这一概念。主诉案件指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律师代理的客户(包括发包人、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施工主体)处于原告诉讼地位的案件。律师作为原告方代理人,工作核心在于围绕诉讼请求的合法性、事实依据的充分性及证据链的完整性开展,例如施工单位主张工程款、发包人提出工程质量索赔等情形,均需以此为前提构建主诉思路。
在与客户沟通时,清晰界定“主诉案件”的范畴,能直观体现律师对案件走向的专业判断。当告诉客户“您作为原告的案件属于主诉案件,我们将从权利主张的合法性与证据固定入手”,客户会立刻感知到律师的系统化认知,为建立信任打下良好基础。
区分工程类型是厘清法律关系的另一重要前提。从实务来看,建设工程一般可以分为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建造,涉及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装饰装修工程(主体完成后的功能性改造)、安装工程(如钢结构、石油管道、电梯等专业设备施工)、桩基工程、土方工程等工程。
建设工程诉讼的主体关系则更为复杂。建设单位承担着工程款支付、施工条件提供等义务,同时享有监督、管理的权利;承包人如EPC总承包人可承接EPC项目;专业分包人需具备专业资质,提供设备、材料进行施工;劳务分包仅提供劳务作业,与专业分包存在根本区别。此外,联合体也是常见主体形式,如多家单位联合投标项目,需共同承担责任。区分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关键看是否涉及材料、设备与专业技术。

二、合同效力与主体责任
合同效力是建设工程案件审理的“第一道关卡”,以下是实务中常见的无效情形及处理规则。
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类情形:一是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工程,例如无建筑资质的单位承包厂房建设;二是借用资质(挂靠)承揽工程;三是程序违法,如依法应招标而未招标,或招标存在串标、虚假招标等情形。
无效合同的处理需遵循“质量优先”原则。若工程质量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若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承包人不仅无权主张价款,还可能承担质量修复的责任。任何人不得从过错行为中获益,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不能主张高于合同有效的收益。例如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不以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结算,而要求按照工程定额(通常高于约定价)结算。此外,无效合同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按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罚款,甚至限制市场准入,这些都是代理人需提前预判的风险。

三、司法鉴定中量差与价差的调整
司法鉴定是建设工程案件的核心环节,以下结合实操案例,深入解析量差、价差的鉴定。
司法鉴定的启动存在严格限制:若双方已形成经监理、第三方审计单位确认的结算定案表,法院通常不允许进行鉴定;仅在无有效结算、对造价存在争议时,方可申请鉴定。鉴定范围需明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设计变更签证等,核心依据为合同、图纸、签证单等材料。
量差即实际工程量与合同清单的差异,量差鉴定需以充分证据予以支撑。经甲方、监理单位签字的工程签证单是首要依据。根据真实案例,即使原件缺失,扫描件结合造价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核对记录(如标注“与原件一致”)也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采信。此外,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需结合设计变更单与施工日志核实;现场已实际施工但无签证的,可通过现场勘查、施工影响资料等佐证。
材料、人工费价格波动等价差的鉴定则需遵循合同约定与规范性文件。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等综合成本)通常不予调整,但存在两种例外:一是人工费调差,若施工期间政府指导价上涨,如从150元/工日涨至180元/工日,可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整;二是主材调差(钢筋、混凝土等),合同约定“涨幅超3%可调”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参考政府信息价(而非实际采购价,避免虚报成本)。
在鉴定过程中,代理人需主动与法官、鉴定机构沟通,明确鉴定依据,对鉴定意见初稿,应结合客户商务人员的意见提出异议,必要时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例如在某案件中,鉴定机构对带弯管道的计价低于类似项目,律师通过提交B区相同工序的单价记录,成功说服法院调整价格,为当事人挽回损失。

四、实务操作与青年律师成长
建设工程案件的代理工作,最终体现在证据编排与文书撰写上。
证据编排需体系化、系统化。基础证据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证明合同关系与工程范围;履行证据涵盖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验收记录,用于佐证工程量与质量;结算证据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认价单、第三方审计报告、付款凭证,是造价争议的关键;辅助证据(如施工日志、现场照片)系鉴定工作所需的证据。此外,需整理涉案法律法规汇编与类案检索报告,增强代理人的说服力。
诉讼文件撰写要规范。起诉状需附诉讼请求计算说明,明确本金、利息、优先受偿权的计算依据(如利息起算时间、18个月优先受偿权期限);鉴定申请书需列明鉴定范围、依据与争议点,避免遗漏鉴定请求;对鉴定意见初稿的异议函,需根据客户商务人员提供的意见,逐条反驳不合理之处。
代理人与客户沟通则需要形成“翻译”思维。准确理解行业术语如固定综合单价”“分部分项清单”等专业术语;需提前告知风险,如合同无效的后果、鉴定不能的风险,避免客户对结算金额产生不合理预期;需要注意的是,客户只关注能不能赢,但律师需告诉他能赢在哪里、依据是什么,要用证据和逻辑赢得客户信任。
对于青年律师的成长,可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深耕行业知识,熟悉《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计价规范》等文件;二是积累实操经验,从整理证据、参与鉴定沟通等基础工作做起;三是关注类案裁判规则,最高院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指导案例对案件代理具有直接指引作用。
代理建设工程案件既要懂法律条文,也要懂工程术语;既要会看图纸,也要会核签证。青年律师应从基础理论知识学起,在每一个案件中积累实务经验,才能逐步成长为这一领域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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