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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啦! |《红领巾法学院》第三季第一期!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推陕西青少年法治建设,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教育厅、西影集团、陕西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西影传媒承办,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栏目第三季再出发,旨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规则意识、培育法治观念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本期案件梗概
涉“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模拟法庭
王晓杰与刘辉系同班同学,二人在网吧结识了校外闲散人员孙某。后王晓杰、刘辉因缺钱上网,私下办理多张银行卡出卖给孙某。二人出卖的银行卡被境外电信赌博诈骗团伙使用,银行卡转账流水达到了数百万元。案发后,二人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
本期嘉宾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三级高级法官 闫涛
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 杨元元
本期精彩看点
1. 我国刑法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如何规定的?
闫法官回答: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一项罪名,主要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为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2. 为什么辩护人要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辩护人有哪些职责?
杨律师回答: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对辩护权的保障,不仅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司法公正能否真正实现,是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律师在辩护活动中,应当在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尊重当事人意见,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3. 本案最后的判决处理方式是否过于沉重?
闫法官回答: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凡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都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案中两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自己提供的银行卡实施犯罪,仍然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而且严重侵害了网络空间的公共秩序。同时,人民法院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 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金有着什么样的区别?
杨律师回答: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我国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运用我国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性措施,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进行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而罚金是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数额的刑罚方法。罚金是《刑法》规定的财产刑之一,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这是罚金与没收违法所得的显著区别所在。
5. 我国刑法对于自首是如何规定的?
闫法官回答: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行为,也属于自首。对于自首,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 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的过程当中需要做什么?
杨律师回答:
认罪认罚,顾名思义就是既要认罪,又要认罚。按照我国家法律规定,在刑事判决书出具之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可以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一方面,要如实自愿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另外一方面,也要认可检察机关出具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