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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 | 慈善信托为青少年公益普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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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单专项用于中国首档青少年融媒体模拟法庭类公益普法栏目《红领巾法学院》的陕国投·陕西省未成年人公益普法慈善信托正式启动!

该慈善信托项目是由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作为委托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永嘉信周启邦(西咸)联营律师事务作为监察人,以社会善心人士/企业对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捐赠资金作为受托资产,定向用于《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栏目第三季的制作、发行、宣传等相关活动。

关于《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栏目

《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栏目是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民政厅、西影集团、陕西省律师协会主办,是以全省各中小学校学生为主体参与的陕西省青少年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品牌。

《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旨在让学生们通过沉浸式体验,零距离感受司法案件审判全过程,打造沉浸式体验普法新模式。

每期节目围绕涉少典型案例,真人演绎,现场开庭,专家分析,将实际案例与普法知识巧妙结合,将静态、枯燥的法律宣传内容通过动态、形象的方式展现给大家,引导学生们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增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涉未成年人诉讼案件,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该栏目让青少年在案例中认识法律、学习法律,形式之创新,内容之专业,传播之全域,得到了全国各界的一致好评与认可。

2022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点名全媒体模拟法庭栏目《红领巾法学院》助力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良好环境。

关于《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栏目第三季

《红领巾法学院》第一季走进西安市10余所中小学,联动西安市、区县两级法院;第二季范围扩大至陕西省内,走进10个地市的中小学并联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类型也更加多样。

第三季将全新升级,全国首创视障、听障学生走进法院开展模拟法庭审判,以特殊儿童作为主要的遴选对象(包括盲聋哑视障儿童、偏远山区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需要特别关爱的青少年群体),走出了一条特殊群体与普法教育结合的新路径,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治建设工作。

相比于城市长大或身体健康的青少年儿童,这些特殊儿童获得法制教育的途径奇缺,而且由于自身情况与家庭情况特殊,往往更容易误入歧途、滋生犯罪,更需要社会的关注与关爱。

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一直积极参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慈善公益活动,从该栏目第一季的初步参与到第二季的全程关注,将在第三季为栏目提供深度的特别支持。

区别于前两季,某个或某几个主体直接提供资金助力本栏目,在第三季深度参与筹备的过程中,永嘉信通过自身专业知识的运用,在信托架构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各方优势,引入融媒体宣传+公益捐赠+慈善信托的新型慈善模式。

希望通过本次的慈善模式创新,可以发动更多的善心人士和企业关注普法公益事业并通过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途径切实参与其中。

关于慈善信托

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首次给出了慈善信托的定义,“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2017年7月,原银监会、民政部印发了《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对慈善信托的设立、备案、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慈善信托的变更和终止、促进措施、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至此,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的相关内容,我国慈善信托法律制度体系已完成基本搭建。

慈善信托作为公众、企业与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的新途径,具有多重独特优势:

1. 多方监管保障捐款定向使用

通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信托监察人、民政部门、信托机构监管部门的共同参与,多方位、多视角实施对慈善信托的监管。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根据信托文件和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向委托人、监察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信托财产管理使用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向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而其他慈善方式,如直接捐赠,则无法直接控制捐赠资金的用途。

2. 监察人为慈善信托保驾护航

信托监察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提起诉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避免捐赠人、执行人或受捐人之间因约定不清晰导致的道德风险,并且信托公司每年做出的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需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民政部门核准,才能予以公告,而其他慈善方式没有必须设置监察人的相关规定。

3. 运作过程透明度较高

对于信托财产的运作处分,信托公司必须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在信托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并接受监察人、民政部的监督检查,并对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进行公示,相比其他慈善方式,捐赠资产使用过程的透明化程度较高。

4. 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慈善信托能够将捐赠资金投入到专业受托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中,实现资产的长期、持续生成收益,并将这些收益用于慈善事业的投入。相比之下,其他慈善方式的捐赠往往是一次性的、短期的,资金难以保证可持续性和高效率的使用。

5. 慈善信托的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财产的独立性是信托制度的特有优势,同理慈善信托也具有该独特优势。委托人一旦将捐赠物交付至信托公司后,该捐赠物所有权即视为转移至信托公司名下,且属于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也独立于信托公司的自有财产,亦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其他信托财产,风险隔离性更强。

6. 税收优惠

慈善信托在民政部门备案后,可由作为委托人的基金会开具捐赠票据。企业委托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委托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青少年的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需要。

此次陕国投·陕西省未成年人公益普法慈善信托项目的设立,是永嘉信践行公益事业新路径的尝试,同时也是永嘉信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服务中心对家族财富传承过程中通过家族慈善的方式传承家族精神的一次生动演绎。

希望通过本项目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慈善信托的机制和运作形式,拓宽慈善组织的资金来源和渠道,提高公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有效推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让公益慈善事业更具有社会影响力,让慈善文化成为社会共识和价值追求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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